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办理程序
一、学历、资历的条件
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不受评审前是否被聘用的限制。学历(学位)资历条件(其工作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当年8月31日)如下:
1、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学位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累计3年以上;
2、研究生班毕业或获得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未取得助理级资格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助理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未取得助理级资格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4、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助理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未取得助理级资格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
5、中专毕业,取得助理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的;未取得助理级资格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
二、职称外语的条件
按《关于调整完善我省职称外语政策的通知》(粤人发〔2007〕120号)的规定执行。
三、计算机应用能力的条件
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需要取得4个模块的《全国计算机应有能力考试》的合格证。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1.1956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
2.取得博士学位人员、计算机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人员;
3.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水平)资格考试获得程序员以上证书者;
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暂无有效期限制。
考试报名机构和电话:市专业人员资格考试中心22203889
四、继续教育的条件
1.完成《知识产权法》公修课的培训考核,报名单位:东莞市广播电视大学(地址:莞城运河东一路157号,即市经贸中心东侧。联系电话:22242918)
2.完成规定课时的其它专业课,填报《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咨询部门及电话:市人事局计划培训科22836631。
五、论文的条件
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要求在刊号为CN或ISSN的专业刊物上发表两编以上专业技术论文,若提交未发表的论文,则要求如下:
(1)申报人在论文和工作总结末页落款处签名;
(2)在论文和工作总结末页由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3年以上的人员撰写推荐意见,注明“情况属实,本人同意推荐”字样,并提供推荐人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
论文推荐人的资格说明:推荐人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必须在“东莞人事网”(http://dgrs.dg.gov.cn)的证书查询系统中核实,若查询没有记录的,可以按照职称办事中的“来莞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档案情况登记的办理程序”申请登记入证书查询系统。
六、申报程序
1.在“东莞人事网”(http://dgrs.dg.gov.cn)的下载,并按照《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送评材料目录单》的要求填报有关表格和提交有关材料;
2.填报《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前公示情况表》,按要求在工作单位进行评审前公示,由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或所在镇(街)纪检监察部门加注审核意见;
3.申报材料先送所在镇(街)人才服务站、镇(街)科协组织或市中心人才市场初审,然后报送市人事局职称科。
七、有关收费
根据粤价函[2006]629号文,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每人450元;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费:每本7元。
八、申报、评审、评审后公示和发证的时间安排
1.申报时间:一般为当年8月上旬至10月上旬(以当年文件公布为准);
2.评审时间:一般为当年11月上旬至12月上旬;
3.评审后公示:评审通过人员要按要求在工作单位进行公示;
4.发证时间:一般为第二年的1月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