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到桌面 您好,东莞预拌混凝土协会!

行业信息

湛江建设工程现场搅拌砂浆最高处罚3万元

发布时间:2011-08-16 10:19被阅览数:来源:东莞市预拌混凝土协会

  日前,湛江市住建局召开推广预拌砂浆工作会议,要求各部门齐抓共管、通力合作,做好推广应用工作,让先食螃蟹的企业得有效益、有市场,带动全市行业的发展。该局领导罗滇南、曹智、李建艺,以及该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企业人员参加会议。

  81日,湛江市政府下发贯彻实施《广东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规定》,要求在湛江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工程项目及城市规划区范围以外的市政、交通、能源、水利、港口建设工程项目禁止使用袋装水泥、袋装普通预拌砂浆和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应当使用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否则最高可处以3万元的罚款。使用预拌砂浆在我市属首次提出,这是一项环保节能的工作,一些先进城市已开始实施,该市已有数家企业有意向发展预拌砂浆。

  据了解,《广东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规定》已于今年51日起施行,为进一步促进湛江市散装水泥的发展和应用,节约资源和能源,保护环境,提高建设工程质量,该市根据实际情况,对有关事项作了明确规定。要求设计单位应当在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注明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要求。未注明要求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不得通过其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建设单位和施工单

 

[责任编辑:admin]

版权所有©东莞市预拌混凝土协会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龙路下桥银门街1号建筑之家二楼
电话:0769-22084399    传真:0769-22621806 E-mail:drca@163.com
粤ICP备051327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