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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

转关于2016年第四季度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执法大检查及整改情况的通报(东建质安〔2017〕29号)

发布时间:2017-02-23 16:56被阅览数:来源:未知

各镇街(园区)规划建设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住建厅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关于开展2016年第四季度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和专项执法大检查的通知》(东建质安〔2016〕232号)的工作部署,我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2016年第四季度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执法大检查。经检查,各责任主体的质量安全管理基本到位,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状况保持平稳,总体处于可控状态。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质量安全大检查及整改概况

本次质量安全大检查共抽查全市在建工程93项,包括房建工程79项、市政工程14项。各检查组在施工现场主要检查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工程实体质量,施工质量安全资料,施工安全防护措施等。对检查发现问题共签发《东莞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责令限期改正暨扣分通知书》126份,其中对施工单位签发57份共扣507分,对监理单位签发69份共扣258分。经复查,截至目前,11项工程(9项质量、2项安全)尚在限期内整改,其它项目已按期限整改完毕(见附件)。

二、材料抽检和实体抽测情况

(一)材料抽检情况

在工程质量检查中,各检查组重点检查了现场使用主要原材料的出厂质量证明材料和进场报验资料,同时对现场使用的建筑材料进行了监督抽检,抽检材料包括钢筋原材、水泥、砂、砌体材料、防水材料、水电材料(管材、管件)等。共计抽检钢筋原材266组,其中254组合格、12组不合格;抽检钢筋机械连接1组,试验结果不合格;抽检水泥35组,其中33组合格,2组不合格;抽检砂5组,试验结果合格;抽检砌体材料56组,其中52组合格、4组不合格;抽检防水材料3组,试验结果合格;抽检给排水管材管件46组,其中41组合格,5组不合格;抽检电线电缆1组,试验结果合格;抽检墙体涂料2组,试验结果合格;抽检钢筋混凝土排水管1组,试验结果合格。对抽检不合格的材料均已下发检测不合格通知单,并安排项目联络员(监督员)负责跟进处理。

(二)工程实体抽测情况

房建工程检测项目包括柱(墙)混凝土强度、楼板混凝土强度和厚度,钢筋间距、钢筋保护层厚度。其中钢筋保护层、钢筋间距共抽测了61项工程363个构件,抽测结果部分构件存在钢筋偏位和保护层厚度过厚,超出规范的要求。对受检的65个房建工程钻芯检测了711个构件,其中508个构件检测结果合格,203个构件检测结果不合格。

市政工程检测项目包括墩台混凝土强度、人行通道墙混凝土强度,钢筋间距、钢筋保护层厚度。回弹检测共抽测了14项工程35个构件,检测结果合格;钢筋保护层、钢筋间距共抽测了12项工程72个构件,抽测结果基本符合要求。

三、存在主要问题

(一)质量方面

1.原材料未按要求进行检测已使用

如碧海蓝湾花园(三期)59号商业、住宅楼工程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混凝土实心砖未送检已使用;万科金域缇香花园3号住宅楼工程混凝土实心砖未送检已使用;天林名苑5号住宅楼工程铝合金窗三性检测未送检,现场已安装至八层;华讯大宅(二期)工程13#、14#、17#楼外墙饰面砖粘结强度抗拔未进行检测,外墙饰面砖原材检验报告未出已使用;华桂园一期8号住宅楼给水管材管件、阀门、门窗未送检已使用等。

2.混凝土标准养护不规范

如金河湾水岸苑工程检查时7、8号楼十层柱、屋面板已浇捣完成,混凝土标准养护室无留置混凝土试件,4、5号楼2~5层砌体、6号楼2、4层砌体已砌完,无砂浆试件,标养室试件标识及放置不符合要求;东莞市顺航木业科技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厂房1-7轴四层板混凝土标准养护试件留置数量不足;东莞市顺航木业科技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厂房二层柱、办公楼三层柱同条件养护试件留置与方案不一致等。

3.分部(分项)工程未及时组织验收已进入下工序施工

如东莞松山湖阳光保险集团南方后援中心4号电销办公楼工程已封顶,桩基分项工程未及时组织验收;凯建大厦(1号商业办公楼、3号商业办公楼)桩基分项、基础分部未及时验收已进入主体施工;东莞市儿童医院地下室局部未完成,基础分部未验收已进入下工序施工;东莞市虎门镇长堤路市政工程第三标段瓦馆冲桥地基与基础分部未进行分部验收已进入下工序施工。

4.部分工程主体结构混凝土观感质量较差

如紫荆花园-紫云雅墅主体结构混凝土局部存在漏浆、蜂窝,局部楼板有开裂;金河湾水岸苑工程4、5、6楼主体混凝土外观质量差,存在蜂窝、麻面、孔洞等现象,部分构件尺寸偏差较大;国金大厦个别混凝土构件尺寸偏差过大,局部混凝土存在蜂窝、麻面等质量通病;东莞市德之杰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电子生产项目冲床厂房混凝土构件存在蜂窝、漏浆;华讯大宅(二期)16号商业住宅楼个别混凝土构件有蜂窝、麻面现象等。

5.砌体工程存在质量通病

如超卓公馆工程砌体质量差,门过梁搭接长度不足;虎门中学学生宿舍二期工程砌体工程纵横墙咬槎不规范;东莞市金麒珠宝首饰有限公司凤岗金银珠宝产业中心-1号厂房砌体个别顶砖砂浆不饱满;东莞市车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电子元器件车载导航项目2号厂房构造柱、圈梁、门洞过梁、卫生间反坎未按标准施工等。

6.工程施工管理资料不齐全

如金河湾水岸苑工程缺部分砼施工记录、工种间交接质量检查记录;星城玉珑湾6号住宅楼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签认手续不全;凯业大厦(5号商业办公楼)、凯泰大厦(7号商业办公楼)存在钢筋隐蔽资料滞后、商品混凝土资料不全、第三方沉降观测未及时进场布点监测的情况;博亚商住中心2号住宅楼设计变更总监审批手续不全,专项方案编写不完善;旗峰公馆1号商业、住宅楼部分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签字不齐全等。

7.监理单位管理资料不完善

如虎门中学学生宿舍二期工程及汇龙湾花园二期—2号住宅楼存在部分监理旁站记录内容缺漏、记录不详细的情况;金洲豪苑-1栋商业住宅楼监理日志记录不详细,缺防水、节能施工等内容;厚街体育馆工程监理方案、监理细则未盖总监注册章,监理旁站记录内容不详细;碧海蓝湾花园(三期)59号商业、住宅楼二层样板房砌体已完成未留置砂浆试件,监理单位东莞市恒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未及时发出相应整改通知书和跟进落实处理等。

(二)安全方面

1、施工单位负责人未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如东莞市腾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所承建的运河东回迁楼(住宅、商业楼)项目未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检查流于形式,检查记录弄虚作假的;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所承担的中韩桥工业园(华威二期)地上建筑物拆除工程未提供作业人员的安全作业交底,未提供安全检查记录,施工方案无签字审批记录,未按规定进行应急救援预案演练;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所承建的万科金域缇香花园施工前未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作出详细说明,未按规定落实对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等。

2.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按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如绿地商业广场5号楼3层模板支撑系统未按方案组织施工;东莞市儿童医院脚手架架体斜道未按方案要求搭设,混凝土模板支撑系统未按方案规定设置剪刀撑;华讯大宅(二期)13-15号住宅楼的脚手架、基坑支护、施工用电、起重吊装、模板工程施工不符合专项施工方案和规范要求等。

3.“四口”、临边防护不符合要求

如华安商住小区施工现场“四口”、临边的危险部位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及防护;珀乐广场(一期)的楼梯、楼层与阳台临边防护不符合标准、规范要求;达鑫·江滨新城(三)电梯井口防护门不符合标准、规范要求等。

4.施工用电、消防设置不符合要求

如金河湾水岸苑1-8号住宅楼、9-11号商业住宅楼、地下车库存在施工用电未按要求进行线路铺设,电线乱拉乱接,随意拖地的;香市花园8号住宅楼存在施工临时用电违反“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要求;平深大厦1号商业、住宅楼,2号地下室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等。

5.建筑起重机械使用不符合要求

如碧海蓝湾花园(三期)59-61号商业、住宅楼,62-66号商业楼及67号地下室项目存在建筑起重机械未按有关规范、标准安装和使用情况;广东长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精密电子产品增资扩产项目存在3#塔吊小车处维修吊篮开焊,最上三节标准节无追溯标识,3#塔吊360度旋转与2#塔吊存在干涉,起升机构固定底座、调整螺丝变形;广东欧珀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增资扩产项目厂房1、厂房4项目存在2#塔吊(粤AE-T02804)专用开关箱外接其它用电设备,起重臂端缺障碍灯,相序保护短接等。

6.监理企业对施工现场监管不到位

如深圳市建明达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管东莞市顺航木业科技有限公司家具生产项目,东莞市宏业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管香市花园8号住宅楼,东莞市鸿业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管金河湾水岸苑1-8号住宅楼、9-11号商业住宅楼、地下车库项目等的监理周报未及时、如实反映工地现场重大安全隐患等。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在检查中发现的质量安全问题,检查组人员按规定签发相关执法文书,督促有关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落实整改措施,并安排专人进行跟踪落实。针对以上工程存在问题,下一步我局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加强工程监督:

(一)加强材料监督抽检,把好材料进场关

开展建筑材料监督抽检专项行动,利用市财政拨款专项经费对施工现场使用的建筑材料进行监督抽检,检查相关出厂证明资料,对材料质量进行严格控制。

(二)加强混凝土养护试件的监督管理,提高混凝土养护试件的真实性和代表性

开展混凝土标准养护室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标准养护室的配置以及混凝土养护试件的留置情况,对混凝土标准养护试件和同条件养护试件进行监督抽检。对检查中发现标准养护室配置不符合要求或混凝土养护试件未按要求留置的,将要求做实体检测。通过专项检查使混凝土试件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和正常化,能真实反映结构混凝土的强度。

(三)开展混凝土结构实体质量监督抽测,确保工程主体结构质量

按照《关于开展建设工程混凝土结构实体质量监督抽测工作的通知》(东建质安〔2016〕262号)规定,从2017年1月1日起,全市范围内在建工程在主体分部质量验收前应进行主体混凝土结构抽芯检测。我局将严格监督混凝土结构抽芯检测的执行情况,切实加强对检测过程和检测行为的监管。通过实行混凝土结构实体质量监督抽测,提高工程混凝土结构实体质量,及时发现并消除结构质量隐患。

(四)加强实体质量监督检查,整治工程质量通病

加大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加强对混凝土结构实体质量以及砌体工程施工质量的监督检查,落实《东莞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手册》的要求,整治工程质量通病。

(五)加大检查力度,确保施工安全稳定

严格按照国家、省相关工作部署及市领导批示精神,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一是加强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环节的督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做好隐患整改;二是加大执法力度,对存在严重安全生产违规违法行为的企业依法依规实施处罚;三是结合工程实际和季节特点,不定期、高频率、经常性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确保在建工程施工安全。

附件:1. 2016年第四季度东莞市在建工程质量检查及整改情况汇总表

2. 2016年第四季度东莞市在建工程质量检查及整改情况汇总表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2月23日

[责任编辑:DgrCa1508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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