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到桌面 您好,东莞预拌混凝土协会!

政策法规

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东建市〔2019〕14号)

发布时间:2019-01-25 16:28被阅览数:来源:东莞建设网

各有关单位,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

        为遏制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现象,切实规范建筑行业管理,现将广东省住建厅等五部门《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粤建市〔2018〕259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全面自查自纠:全市工程建设领域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筑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及相关单位应当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在2019年1月底前对是否存在“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自查。存在相关问题的人员、单位,应及时办理注销等手续。对于专业技术人员与用人单位没有劳动关系或已解除劳动关系,但因各种原因未办理注销注册的,可依据用人单位或个人申请及提交的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书面证明、劳动仲裁、司法判决等材料,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注册管理部门申请直接办理注销手续。在自查自纠期间,对整改到位的,可视情况不再追究其相关责任。

        二、严格依法查处。遵循“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原则,凡违规的专业技术人员由发证机关撤销其注册许可,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向社会公布;对发现存在“挂证”等违规行为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通报其实际工作单位和有关国家监察机关。

        三、投诉举报方式

        信函地址:东莞市莞龙路下桥段79号东莞市住建局机关大楼建筑市场管理科,邮政编码:523112;

        联系电话:0769-22671739,22207989,传真:0769-22207166;

        电子邮箱:sck002@163.com。

        附件:省住建厅等五部门《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粤建市〔2018〕259号)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月24日

[责任编辑:DgrCa1508X]

版权所有©东莞市预拌混凝土协会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龙路下桥银门街1号建筑之家二楼
电话:0769-22084399    传真:0769-22621806 E-mail:drca@163.com
粤ICP备051327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