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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转发关于开展2019年汛前防汛防风工作大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14 08:43被阅览数:来源:东莞建设网

各园区、镇街住房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企业):

        现将《东莞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 东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2019年汛前防汛防风工作大检查的通知》(东防〔2019〕2号)、《转发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汛期防御救援工作的通知》(东防电〔2019〕1号)及《关于贯彻落实市领导批示精神 切实做好汛期防御救援工作的通知》(东防电〔2019〕2号)转发给你们(见附件1),请结合以下工作要求,一并贯彻落实。

        一、 高度重视,落实措施

        针对3月初以来我市连续降雨,今年已提前入汛的严峻形势,各园区、镇街住房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企业)要高度重视防汛防风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市领导批示精神,立即绷紧防汛这根弦,全面启动防汛制度,制定完善防汛防风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和应急预案,认真落实防范台风、暴雨、洪水、滑坡等自然灾害的各项措施,切实做好各项防御救援工作,全力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加强排查,防范风险

        (一)各有关单位(企业)即日起要开展自查自纠,建立健全防汛防风各项工作体制机制,落实防汛责任人岗位责任,加强对全市受监在建房屋建筑(含受监民房)、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包括市重大工程项目、截污管网工程等安全排查。一是落实灾害风险防控措施,制定人员应急转移方案,落实抢险救援队伍、应急物资等;二是排查建设工地是否容易受到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引发人身安全的风险,落实工地围墙、工人宿舍、边坡的安全措施;三是做好施工现场的高支模、深基坑、脚手架、施工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落实施工现场防雷、防触电的安全措施;四是经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各有关单位必须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规定整改完成时间,并安排专人跟踪整改落实。

        (二)各园区、镇街住房规划建设局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克服麻痹思想,强化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工作,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开展全面排查,加强防汛防风隐患整治。一是建立完善防汛防旱防风响应、抢险救援队伍物资预置、灾情险情报告、汛期值班制度等机制建设,做好防御台风、洪水、山洪灾害、“一页纸”操作预案等预案(方案)的编制、修订、宣传、演练情况;二是加强施工安全监管,严格执行标准、规范,针对汛期施工易造成施工安全事故的重点部位(如深基坑、市政工程、建筑起重机械等)开展专项检查,提高检查频率,对检查中发现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的,责令其整改或停工,并按规定处理;三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加强本辖区内削坡建房认定可能引发灾害点、有人居住泥砖房、危房、灾害易发区铁皮屋(含混凝土搅拌站、既有工厂等铁皮屋,不包括临时建筑)安全排查,特别是对2018年安全排查工作中已经确认、仍未修复的危房要落实复查,督促责任人整改落实完成,防止发生事故。

        (三)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组成检查组结合日常监督检查进行重点抽查。

        三、统计信息,及时报送

        请各园区、镇街住房规划建设局认真做好相关信息的汇总和报送工作,将三防隐患排查和风险防控检查表及汇总表(见附件2)、工作情况报告于3月18日前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电子邮箱:jsjzak@163.com,OA邮箱:质量安全管理科,电话:22677822)。

        附件: 1.《东莞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 东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2019年汛前防汛防风工作大检查的通知》(东防〔2019〕2号)等文件

                     2.三防隐患排查和风险防控检查表及汇总表(共8份)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3月12日

[责任编辑:DgrCa1508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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