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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关于做好中秋、国庆节期间安全文明生产工作的通知(东建质安〔2018〕214号)

发布时间:2018-09-11 12:35被阅览数:来源:未知

各园区、镇街住房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市安委办《转发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中秋、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东安办〔2018〕224号)等文件要求,为贯彻落实各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加强省第三批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暨中秋、国庆期间安全文明生产工作的部署,切实加强安全文明施工、卫生管理整治及施工扬尘监管工作,全力配合做好省环保督察组各项工作,创造中秋、国庆节日良好氛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各园区、镇街住房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企业)要高度重建筑施工安全文明生产工作,提高警惕,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要切实落实节日期间安全防范措施,全力以赴做好节日期间安全文明生产工作。

        (一)施工安全方面

        1.建设、监理、施工等单位要合理安排施工进度计划,并严格控制作业时间,严禁盲目赶工期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确保施工安全。

        2.节假日期间,相关单位(企业)原则上要停止安装或拆卸塔吊、外用电梯、物料提升机和高大模板、施工吊装等特殊工序和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作业,如确需在节假日期间作业的,需项目业主代表、项目总监和项目经理三方在场监管。凡在节日期间需施工的工程,施工单位必须认真制定安全生产保障措施。

        3.各有关单位(企业)在节日前重点对脚手架等各类附着物、悬挂物的拉结点、紧固点,龙门架、塔吊、施工升降机、门吊锚固及限位装置,工地围墙围档、基坑沟槽支护状况等分部分项工程认真排查,做到不留任何安全隐患,确保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4.公园、游乐场、商业街、医院等人群密集场所周边工地相关责任单位,要制定并严格落实节日施工专项方案,保障施工安全。特别是人员密集及场所周边工地的外围脚手架以及塔吊吊臂可能超过工地围档范围情况的,开工前必须保证检查到位,监理必须按要求全程旁站监理,否则不能开工。

        5.建筑施工企业要切实做好防雷防电防火工作,建立健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管理制度,加强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易燃易爆品的管理,施工现场必须配备充足、有效的消防设施,严防节日期间火灾发生。同时确保用电设施防触电措施落实到位,防止触电伤人。

        6.要密切关注气象、汛期等有关信息,及时掌握汛情、气象情况;加强在建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认真落实防范台风、暴雨、洪水、滑坡等自然灾害的各项措施,当台风、暴雨预警信号及气象灾害应急响应生效时,按照我局《关于印发<东莞市住建局防汛防旱防风工作指引>的通知》(东建质安〔2018〕93号)等文件规定,做好相应停止施工作业及人员撤离等防御台风、暴雨灾害工作。

        (二)文明施工方面

        1.施工现场必须采用封闭围挡。施工围墙、围挡的做法应符合《东莞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图集》的要求,临街施工工地围挡高度在市区主要路段两侧的不低于2.5米,一般路段的不低于1.8米。节日期间,不开工的工程项目应采取封闭管理,安排人员做好值守,杜绝无关人员随意进入施工现场。

        2.施工现场进出口必须设置大门,并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车辆驶出工地必须冲洗干净,不得污染周边道路。

        3.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地化处理,土方应集中堆放。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

        4.建筑物内施工垃圾的清运,必须采用相应容器或管道运输,严禁凌空抛掷。施工现场应设置密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并应及时清运出场。节日期间应尽量避免土方开挖及外运施工,因特殊原因确需开挖及外运的,应按要求报城管部门审批。

        5.加强建筑工地泥头车及扬尘控制。一是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泥头车密闭运输管理工作的通知》(东府办函〔2018〕573 号)要求,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蓝天保卫战”工作部署,建筑工地范围内的运输砂石、渣土、土方和建筑垃圾的车辆实施规范化管理。二是落实工地及周边围挡洒水、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百”(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等扬尘管控措施,确保文明施工。三是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应加强厂区内道路、骨料堆场、搅拌车出厂前及砂石运输车的防尘治理工作。

        二、加强既有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各园区、镇街住房规划建设局要根据《关于再次开展全市既有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东建质安〔2018〕207号)要求,履行属地职责,加强既有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一是在前期检查基础上,查漏补缺,继续安排人力物力对未排查、整改的区域和房屋加强跟踪落实,重点排查险情尚未消除的危险房屋和疑似危险房屋;人流密集区域的房屋;老旧、年久失修砖木结构、简易结构等民用房屋;低洼易涝地段房屋以及地下室、坡地房屋等隐患情况。二是遇到大风大雨天气时,要派专人跟踪监护;对随时有倒塌危险的房屋,要立即组织居民搬迁;发现重大险情,第一时间向各相关部门报告,切实做好后汛期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台风、暴雨、洪水、滑坡等自然灾害对房屋使用安全带来的危害,预防各类房屋使用安全事故发生,并采取有效措施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做好值班检查和应急管理

        (一)节日期间,各施工单位要对所有建筑工地实行24小时封闭管理,落实安全保卫和现场值班人员,每天要对建筑工地的防火、用电等进行自查,并防止外来人员进入。节日期间施工的项目,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工程项目要有施工企业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监理企业负责人或项目总监在现场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上班、同时下班,严格控制作业时间,加强检查,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要认真开展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二)凡在节日期间施工的,各施工单位应在9月21日前报市、镇街两级安全监督机构备案(要求注明是否进行深基坑开挖、起重机械安装或拆卸、高大模板浇注、施工吊装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

        (三)市、镇街两级安全监督机构要在节日期间加强对工程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加强对工地的监督和指导,发现问题要及时进行处理。对相关人员不在现场的将签发暂时停工整改通知书,并严格按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从重从严处理。

        (四)各园区、镇街住房规划建设局、市质监站和市安监站应高度重视节日期间应急管理工作,认真执行节日值班制度,落实值班领导和人员,对外公布值班电话,保持通讯畅通;按信息报告制度,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立即上报,并及时妥善进行处理。要落实“防”“避”“救”等各项措施,确保紧急情况发生时抢险救灾及时、有序、有效。

        市质监站值班电话:22401041,邮箱:dgjsjd@dg.gov.cn

        市安监站值班电话:22981323,电子邮箱:dgajzzhs@163.com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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