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有监督管理系统基础上,继续完善以下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预拌混凝土质量监督
	1、总体要求:操作和主要功能基本同房屋建筑部分,新增混凝土企业使用互动平台、混凝土企业质量管理与工程监督的数据共享。
	2、具体菜单功能,调整如下:
	
		- 
			完善企业信息录入,对应“工程监督登记表”;
 
		- 
			日常工作:取消“进度申报”,其余同房建;
 
		- 
			监督企业:对应“监督工程”,但不需对企业分类;
 
		- 
			监督文书查询:同房建;
 
		- 
			差异化查询:同房建;
 
		- 
			监督业务具体目录树:
 
	
	1工作安排记录表(取消进度申报记录表);
	2监督登记表;
	3事故处理记录表;
	4日常检查记录表(回复时应上传分数);
	5专项检查记录表(回复时应上传分数);
	6专项工作记录表,如水泥比对试验等;
	7监督文书;
	8不良行为记录;
	9图片;
	
		- 
			统计功能:按预拌混凝土监督室要求;
 
	
	3、新增与混凝土企业互动平台:
	建立企业用户,由企业录入和上传相关资料:(1)合同的备案登记;(2)定期对材料使用进行申报;(3)企业试验室检测数据的上报;(4)其他事项上报,如混凝土停供记录、举报使用外来商品混凝土等。
	4、混凝土企业质量管理与工程监督的数据共享:
	当查证混凝土原材料出现质量问题需要对相关工程进行处理时,应由混凝土监督室在监督系统中关联相关工程,待监督室处理完成后再回复到混凝土监督室。
	二、专项检测
	1、具体流程参考现有系统:
	申报     →     审核     →     派单     →     通知     →     报告备案登记
	(镇街监督员、联络员)     办公室专人)    (办公室专人)           (办公室专人)       (办公室专人,编号生成)
	注:(1)各流程和环节可供联络员和镇街监督员查询;(2)增加检测项目和检测方法查询表(以后可自定义修改),供检测申报和审核时核对。
	2、专项检测项目包括房建和市政(目前为22项),增加检测项目、检测方法自定义功能;
	3、检测申报有2个途径:
	
		- 
			通过“专项检测”菜单,同现有系统,但可选项目和单位工程(可修改工程名称);
 
		- 
			通过“在建工程”→监督业务→专项检测(增加该菜单)
 
	
	4、建立检测单位用户,功能:
	
		- 
			检测进场申报,可供联络员、镇街监督员查询;
 
		- 
			检测结果登记;
 
	
	5、检测结果查询功能:
	检测报告登记备案后,可通过“检测数据查询”查看。出现不合格时,应同其他常用建筑材料一样发出不合格通知单;
	三、检测数据查询
	1、总体要求:通过监督编号或工程名称,将所有检测数据归结和整理到所属相关工程中,同时在“工程监督”→“检测数据查询”中能查询到所有数据。
	(为方便查询,可直接上传报告结论)
	2、具体数据包括:(1)检测中心及下属试验可以完成的所有检测报告的查询;(2)增加专项检测登记报告结果的查询。
	四、不合格跟踪
	1、基本流程和方式同现用系统,但只保留上报数据、业务处理(只保留数据审核和处理登记)、跟踪处理三部分功能;
	2、上报数据:
	
		- 
			常用建筑材料检测不合格数据应包括检测中心所有检测报告,若现有系统中没有的检测不合格报告,其上传审核表和不合格通知单请参照制作;
 
		- 
			登记备案的专项检测报告若存在不合格事项时,应按照常用建筑材料检测不合格程序完成上传和处理;
 
		- 
			保留相关统计功能及相关权限;
 
		- 
			不合格通知单打印时,只允许联络员或镇街监督员对本人工程进行操作;
 
		- 
			对于没有联络员或镇街监督员的工程,为兼容其不合格数据的查询和处理,可以通过查询打印并处理。
 
	
	五、时间要求
	要求上述功能在9月1日前完成开发,9月15日前完成调试并正式开通使用。
	 
	 
	 
	 
	东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2009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