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
	一、现将2010年度第六次水泥比对试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参加比对试验单位
	本次参加比对试验单位为全市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
	2、组织单位
	本次比对试验工作由东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组织。
	3、比对试验项目和检验方法
	本次比对试验项目为水泥的比表面积、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胶砂强度(3天强度、28天强度),具体检验方法见附件1。
	4、样品分发
	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于2010年11月18日前到东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领取水泥比对样品。各单位在收到样品后,应检查样品的数量和状态。
	5、试验时间
	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统一于2010年11月19日安排样品检测。
	6、结果反馈
	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于2010年12月21日前将试验结果加盖公章后上报东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同时请保存好与本次比对试验有关的样品、原始数据以备查。
	二、水泥比对试验中水泥标样款交费方式:
	为了今后更好的开展水泥比对试验,从2011年第一次水泥比对试验开始,东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预拌混凝土监督室不再代广州市建筑材料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收取水泥标样款,由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自行到指定银行交费(详见附件2),凭银行打印的交费凭证到预拌混凝土监督室领取水泥比对样和换取发票。每份水泥比对样是120元。
	 
	附表:1.比对试验项目和检验方法
	           2.水泥比对试验中水泥标样款交费方式
	 
	二○一○年十一月十日
	 
	(联系人:石乐平,联系电话:23321060,传真:22401042)
	 
	 
	附件1:
	
比对试验项目和检验方法
	
	
		
			
				| 
					比对试验样品 | 
				
					比对试验项目 | 
				
					检验依据 | 
			
			
				| 
					水泥 | 
				
					比表面积 | 
				
					水泥比表面积测定方法 勃氏法GB/8074-2008 | 
			
			
				| 
					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 | 
				
					GB/T1346-2001《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检验方法》 | 
			
			
				| 
					水泥胶砂强度(3天强度、28天强度) | 
				
					GB/T17671-1999《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 | 
			
		
	
	
	 
	 
	 
	 
	 
	 
	 
	 
	 
	 
	 
	 
	 
	 
	附件2:
	水泥比对试验中水泥标样款交费方式
	 
	请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到农业银行交费,有关填写信息如下:
	账    号:44063701040003722。
	开户银行:广州市农业银行科学城支行。
	收款单位:广州市建筑材料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
	财务联系电话:020-32057455。
	联系地址:广州市科学城科研路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