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园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建设局),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广东省散装水泥和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管理规定》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强化全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的规范管理,全面提升预拌混凝土质量安全水平,根据监督工作安排,现决定开展2026年上半年全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质量安全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取得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放的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且承接业务满半年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
二、检查内容
检查内容包括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的人员、管理制度、混凝土监管系统、原材料、试验室、生产过程控制、企业文明绿色生产、车辆安全、安全生产等管理工作(详见附件),重点检查内容如下:
(一)预拌混凝土企业资质情况。重点检查企业技术人员配备、技术装备、试验场地和试验设备、企业生产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等方面。
(二)预拌混凝土企业质量行为。主要包括:1.是否严格落实原材料进场登记、检验、平行送检等工作;2.试验室环境是否满足规范要求;3.试验设备是否按照要求定期检定;4.试验监控设备是否正常运行,是否能覆盖所有试验设备,是否能按要求提供检测试验视频;5.是否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落实配合比管理;6.是否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混凝土出场检验和取样工作。
(三)预拌混凝土企业安全生产落实情况。1.是否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及隐患排查整改工作;2.是否落实搅拌车交通安全管理及驾驶员安全培训系列工作;3.是否制作道路交通安全风险提示卡并按照路线行驶。
三、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分为企业自查自纠、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检查组实施现场检查两个阶段。
(一)企业自查自纠。即日起至6月1日,各预拌混凝土企业要组织对照检查内容开展全面自查,发现问题立行整改。
(二)现场检查(2026年6月1日起)。我局将联合属地镇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派出检查组对企业进行检查。
四、其它事项
(一)受检企业应提供2026年1月至检查之日的相关资料备查。
(二)检查组离场前不能提供资料的受检企业,相应项目的应得分作零分处理;受检人员不能到场的工作人员作不在岗处理。
(三)我局将对检查结果进行网上通报。
附件:2026年上半年东莞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质量安全检查表.xlsx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5月28日
(经办人:质监站 李培君,联系电话:21668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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