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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东莞市预拌混凝土企业及建筑工地用水保障相关工作要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2-18 08:35被阅览数:来源:东莞建设网

各园区(镇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各在建工地参建责任主体、各相关行业协会:

  为应对东江流域可能发生的严重旱情,积极落实咸潮上溯影响期间我市相关防旱抗旱工作措施,有力保障我市预拌混凝土企业及建筑工地用水安全,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按照《东莞市2021-2022年防旱抗旱应急工作方案》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防旱抗旱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针对我市特别干旱的严峻形势,极有可能对今年的建筑工地正常施工造成极大影响。各园区(镇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相关行业协会、各有关单位(企业)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站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经济社会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当前抗旱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动员各方力量,加大抗旱工作力度,形成抗旱合力;要进一步加强警觉,及时关注我市旱情动态,认清旱情形势,严格按照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统一安排部署,把抗旱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二、严格落实防旱抗旱各项工作要求

  (一)预拌混凝土企业防旱抗旱工作要求。各预拌混凝土企业要严格按照《关于枯水期预拌混凝土生产应急方案的通知》、《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水运工程混凝土试验规程》(JTJ270)及主管部门最新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各项工作要求。一要加强对混凝土生产用水及出厂混凝土质量控制,重点加强对生产用水及出厂混凝土拌合物的氯离子含量控制,当自检或送检出现氯离子含量超出要求时,及时停止混凝土生产,并将相关情况报告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二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节水措施,根据自身用水情况制定节水策略,采用计量器具精确分配生产、生活用水,加强用水管理。要进一步提升环保和绿色生产水平,各类场地清洗和降尘设备的配备以及场地清洗方式的选择要以节水环保为前提,尽力避免用水枪直接冲洗地面的打扫方式,尽可能的通过配备清扫车、雾炮机和节水型喷淋降尘设备实现场地的清洗和降尘。三要加强废水循环系统的利用,要进一步升级改造废水循环利用系统,优化砂石分离机配合敞开式的三级沉淀池系统,根据场地情况配备压滤机或进一步升级为封闭式废水循环系统,通过压滤机和封闭式废水循环系统有效运行,进一步提高废水回收利用率。四要尽可能的拓宽应急用水来源,地下水储量比较丰富的企业,事先加强与自然资源、水务部门的联系沟通,争取获得相关部门的许可,在我市供水形势极端严峻的情形下,适当考虑采用地下水作为应急用水。

  (二)建筑工地防旱抗旱工作要求。我市在建工程体量较大,建筑工地施工用水防旱抗旱工作仍然不容忽视。各建筑工地要进一步加强工地用水管理,严格执行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节水及水资源利用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提高节水意识,加强宣传教育,增强管理人员和工人的节水意识,让管理人员和工人承担起用水、节水的重担,采取相应措施减少无谓的浪费。二是施工现场应结合用水点位置进行输水管线线路选择和阀门预留位置的设计,管径合理、管路简捷,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管网和用水器具的漏损。三是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的生活用水采用节水系统和节水器具,提高节水器具配置比率。四是施工现场宜建立雨水、中水或其他可利用水资源的收集利用系统,使水资源得到循环利用。施工中非传统水源和循环水的再利用率大于30%。五是施工现场应分别对生活用水与工程用水确定用水定额指标,并分别计量管理。施工中应采用先进的节水施工工艺,现场生产用水、混凝土养护用水应采取有效的节水措施,严禁无措施浇水养护混凝土。六是现场机具、设备、车辆冲洗、喷洒路面、绿化浇灌等用水,优先采用非传统水源,尽量不使用市政自来水。

  (三)各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及单位(企业)防旱抗旱工作要求。各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及单位(企业)要及时向预拌混凝土混凝土企业及在建工地传达我市防旱抗旱工作要求和精神,充分利用微信、QQ等载体,加大抗旱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预拌混凝土企业及在建工地水资源状态意识和节水意识。各级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按照任务分工,增强抗旱工作敏感性、主动性和自觉性,提高预测力、鉴别力、判断力和快速反应能力,认真落实抗旱应急任务,及时梳理总结抗旱工作开展情况并将有关行动情况和工作信息按要求报送市三防办。

  三、强化防旱抗旱工作监管力度

  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以及各级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分别加强对全市预拌混凝土企业、受监范围内建筑工地防旱抗旱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管力度,在我市旱情严峻形势未能有效好转前特别是在2022年第一季度的日常监督检查过程中要将防旱抗旱工作纳入重点检查范围,对工作落实不力的企业和个人要采取措施督促其尽快整改到位,同时要加强与牵头部门及各相关部门的配合协调,认真落实抗旱应急任务,确保建筑工地施工安全和生产质量达标。我局将加强对防旱抗旱工作开展落实情况的督导力度,对未能严格履行岗位职责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究责任。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2月17日

  

(经办人:质监站 胡小国,联系电话:23321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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